年报由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 工商部门不再进行审核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9-23 11:16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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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4年9月23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资局局长马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黄国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围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颁布,介绍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加大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举措,并答记者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马局长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们都知道过去工商部门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现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行了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请问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对企业来讲将会有什么变化?谢谢。

    [马夫]谢谢。因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了20多年的企业年度检验制度被废除了,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二者主要有这样几个差别:一是定位不同。年检的定位是监督检查,年报的定位是报告公示。二是主体不同。原来的年检验照的主体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现在年报的主体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过去是不年检的,现在这一轮增加了年检。三是程序不同。年检需要企业申报,工商部门审核,合格的加盖印记,年报由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工商部门不再进行审核,这是比较大的差别。四是内容不同。年检的内容和年报的内容存在较大的差别,年报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审计报告,我们年报涉及的信息一共是7大类,前6大类大家可以看《条例》,前6大类是企业必须报送并公示的,第7类是企业必须报送但是否向社会公示由企业自主选择。这些信息或多或少都会牵扯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当然我们在征求意见的过程当中,有一些企业就反映,我们正想知道另一个企业的这些信息,你结果让它自主选择,如果都不选择公示,我们怎么去了解?这个担心有必要,但是我今天带来一个数字。《条例》是10月1号正式实施,但是有一些企业数量比较大的省份,为了使它的公示能够更顺利的进行,他们先期就开始了,有的省从3月份,有的省从6月份就开始了。我抽了几个省了解了情况,比如湖北、辽宁、江苏他们都已经开始了企业的年报。我在这里讲的是对于选择自主公示的这部分信息到底有多少企业选择不公示,有多少企业选择了部分的公示和全部的公示。

    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这样,像湖北选择全部不公示的占到80%,选择部分公示和全部公示占到20%。辽宁选择部分和全部公示的占到将近30%。对于某些经营信息,有的企业公示了,我们的社会公众就觉得这个企业肯定经营得不错;你没公示,可能资产状况、纳税情况包括销售情况等等一系列的情况,包括担保的情况,不敢公示,别人就会对你的信用进行考虑。这才是刚开始,就已经有这么大的比例,比我原来想的比例高得多,相信随着逐步推进,更多的企业会选择除了确实跟自己的商业机密有关的不公示之外,其他信息基本都会公示。

    五是法律责任不同。过去如果不办理年检,工商部门是要进行吊照处理的,也就是进行行政处罚。而现在没有及时报告的话,工商部门采取的是信用约束措施,首先督促你要履行职责,在督促的前提下,你依然不履行职责,我们就会把你放在经营异常名录里面。当然,这也可以修复,你履行了义务,再申请,我们再把你移出经营异常目录。

责任编辑: 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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