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建立“一户一档”信用主体责任追溯体系和“红黑名单公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9-23 12: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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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4年9月23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资局局长马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司长黄国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围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颁布,介绍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加大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举措,并答记者问。

    [中国日报记者]请问毛局长,当今企业的诚信缺失是导致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事件频发的重要因素,食药总局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来加强企业的诚信建设,请问下一步有没有计划采取更多的措施,加强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毛振宾]国家食品药品总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行政体系建设和统筹的协调指挥。目前我们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月、季例会和工作考评制度。第二是加强顶层设计,专门起草制定《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三是着眼长远和大局,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着手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2015-2020年的规划纲要》。第四是开始制定标准和具体的实施规程,目前我们已经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信用分级分类做出A、B、C、D四级信用分级管理这样的标准体系,建立全覆盖的企业信用档案,并以此建立食品药品信用监督机制。第五抓紧出台“黑名单”的管理制度,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不良信用信息,主要是严重失信的信息以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和“黑名单”信息的公开工作,也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惩戒制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首先是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力度,对严重失信的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者采取加大监督检查,产品抽样检验频次,禁止企业责任人从事食品药品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其次,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惩戒措施,在企业的登记变更、金融融资授信、政府招标采购、公开项目的申请、土地税务、进出口业务等方面进行限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再一点,我们选择有一定基础的地区、行业、产品开展信用建设的试点示范工作,并且我们在婴幼儿奶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信用评级试点,探索建立“一户一档”信用主体责任追溯体系和“红黑名单公示制”,为全面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累基础,打好基础。谢谢!

责任编辑: 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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