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平台符合海关监管的有关条件可享受相同待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0-13 09: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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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4年10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综合统计司司长郑跃声介绍2014年前三季度进出口情况等,并答记者问。

    [中国新闻社记者]请问郑司长,现在已经10月份了,请您预判一下今年全年的外贸形势,包括怎么看待7.5%的增长目标。还有一个和新华社的问题有一些接近,就是关于跨境电商的,我们现在知道广州海关在开展直购进口的试点,未来像亚马逊这样一些境外的外资企业是不是也可以和海关合作,开展跨境电商的进口试点?

    [郑跃声]关于今年全年外贸的增长目标,年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为7.5%左右。从三个季度情况来看,要实现全年外贸进出口7.5%的增长目标,任务确实十分艰巨。但是,无论如何,我还想再次强调,我们国家的外贸进出口今年1-3季度呈现的是逐季好转的态势,我们也坚信四季度继续沿着这个态势向前发展。其实我想提示各位朋友的,全年7.5%的外贸发展目标是一个预期目标,这个目标确实十分重要,但是我希望大家能够认识到,中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常态,正处于增速的换挡期和结构的转型期。中国的外贸已经从高速增长的阶段进入到了中高速增长的阶段,这样一个区间。我想,接下来除了关注外贸发展的速度以外,可能更加关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外贸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增强我们国家外贸发展的竞争力和可持续性。

    关于你关心跨境电商的发展,从2012年以来,海关开始试点对跨境电商实行一些新的监管方式,海关监管方式可以说对所有的跨境电商平台都是开放的,类似于像亚马逊这样的境外的电商平台,只要符合海关监管的有关条件,在境内落地,完全可以享受相同的待遇。谢谢。

责任编辑: 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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