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将吸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完善暂行管理办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0-21 11:02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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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盛来运介绍2014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

    [盛来运]为了推进诚信统计建设,为了从根本上提高基础统计数据的质量,国家统计局最近制定了统计上严重失信的企业进行公示的暂行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国家统计局的网站上公示并且征求大家的意见。10月8日在网上挂出征求意见,时间为一个月,到11月8日结束。公式期结束以后,我们会进一步吸取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暂行管理办法,并会尽快实施。

    为了推进诚信社会的建设,今年上半年国务院专门下发了2014年-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这个《纲要》里面明确提出要在统计领域推进诚信建设,对违反统计法、不如实登记的企业行为建立常态化的曝光公示制度。同时,提出不诚信企业的档案,要与工商、税务、银行有关征信系统进行对接。就是说,这些不诚信的企业,将来要与它的融资、政府补贴,包括工商注册登记项目进行挂钩。我觉得,这既是对推进诚信统计建设的要求,更是指明了一个方向。所以,国家统计局制定这样的一个暂行办法也是落实纲要的需要,对提升统计基础数据的质量非常有好处。

    在这个办法制定的过程之中,我们征求了人民银行、工商、税务以及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他们都表示大力支持。另外,制定这个办法也是为了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统计法》明确要求,对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惩不贷,目的就是要让诚实报数的企业一路畅通,让失信的企业寸步难行,加大违法和不诚信的成本。

责任编辑: 刘笑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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