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的核心内容是落实企业对外投资的自主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0-22 10:52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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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4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商务部部长助理张向晨解读新修订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扩大企业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请问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是怎样落实这一精神?会对企业境外投资有什么样的影响?商务部对目前的实施效果有没有评估?谢谢。

    [张向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这个新的办法,它的核心内容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也就是落实企业对外投资的自主权。在这个新的规定里面,是有几个亮点,亮点都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就是企业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我们在《办法》里面可以说最大限度缩小了核准的范围。举一个例子,2013年我们一共核准对外投资的事项是6608项。按照新的管理办法,我们测算一下,需要核准多少项呢?有一些敏感国家和一些敏感行业的对外投资,还是需要政府来核准的,但是这些需要核准的事项,大概有100项左右。因为现在正刚刚开始,我们估算一下大概100项。也就是说,6608项,98%的内容已经不需要再审批了,只需要备案,只有极个别的一些项目还需要核准。这是一个亮点。

    另外,即使是备案,我们也大大缩短了备案的时限,只要企业提供完整的信息,三天就可以完成备案。根据新的《管理办法》,我们把备案权限下放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也就是企业要对外投资只需要到地方的商务主管部门就可以,自行印制证书。还有一点,通过《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落实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就是要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规范。10月6号,《规定》开始实施以来,我们做了一些初步的跟踪,如10月16号当天就有41家企业办理了备案的手续。我们从广东、江苏等一些商务部门了解到,企业反应非常积极,认为这个《办法》是大大便利了人们对外投资的活动。我们今后还会继续认真落实《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各项规定,真正促进和帮助我们企业“走出去”。谢谢。

责任编辑: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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