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大鼓励社会投资的领域大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08 10:01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稳定有效投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促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意见》与以往的同类文件相比,有何突破与创新?哪几大领域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如何正确把握投资方向,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如何鼓励社会投资、放开固有垄断领域、创造平等投资机会?2014年12月8日10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新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网民对《指导意见》非常关注,社会资本能不能进入这些重点领域?进入以后又有没有合理的回报预期?希望您给网民进行政策解读。首先,制定印发《指导意见》的主要考虑是什么?《指导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欧鸿]《指导意见》针对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设施、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设施、社会事业等7个重点领域,提出了吸引社会投资的政策措施。选择这7个领域的主要考虑是:第一,目前这些领域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发展还不够充分,进入还存在一定困难和障碍,社会呼声比较高。第二,这些领域大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加快推进的重点建设任务。第三,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各地区正在加快推进7大类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指导意见》选择的这些领域与重大工程基本对应。

《指导意见》共包括11个部分、39条内容。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到第八部分,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提出了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等7个方面的重大措施。这些措施将有效降低相关领域的进入门槛,可以说是为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指明了方向。第九部分至第十一部分,重点是创新投融资方式,提出了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也就是PPP,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等3大方面的措施,为社会资本指明了参与途径和方式。

责任编辑: 向思敏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