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比较完善的环保法律法规是重要任务 也是当务之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09 11:2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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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通知》从哪些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怎样落实,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能否有效规避?环境保护大检查是否有时间表?公众如何表达权利,参与监督环境执法?2014年12月9日10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曹立平和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孙振世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有网友问,环保法规制定标准可能落后于时代,也就是说许多年前制定的,有些还落后于国际标准,环境监管执法首先要有一个合适的环保法规,比如PM2.5在这个概念被披露之前我们国家只有PM10的标准,那我们国家在重新审定环保法规方面会不会有什么新的动作?

[曹立平]加强环境法规的标准制定,建立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是重要任务,也是当务之急。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这也是我们着力正在办的一件事情。所以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已经通过,要报送人大审议。我们还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还要修订环境污染评价法,同时还要制定排污许可条例和环境监测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而且环境标准的修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这位网友提出的意见是对的,要制定相关的法规,更加便于操作性,而且适应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和质量改善的需要。

责任编辑: 胡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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