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澳门、台湾记者领取证件的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01 18:56
来源: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
关于澳门、台湾记者领取证件的通知
已获批准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澳门、台湾记者,请于2014年2月28日19:30至21:30、3月1日8:30至17:00到梅地亚中心二楼银沙厅领取会议记者证及车证。
需由本人持报名时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如须为他人代领,请一并出示被代领人报名时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或本媒体公函。
新闻中心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1号(进北门)梅地亚中心
联系电话:68522332,68522270(传真)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新闻中心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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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黄林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