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是我国首次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慈善指导文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1-07 15:1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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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鼓励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我国慈善事业依然存在哪些问题?《意见》围绕扶贫济困、衔接社会救助确立了哪些要求和目标?如何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活动、畅通捐赠渠道?对百姓最关注的慈善机构透明化和募捐款物信息公开有哪些明确要求?2015年1月7日15时,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郭玉强作客中国政府网,解读《意见》。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意见》作为我国慈善领域首个以国务院名义颁布的规范性、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出台将对我国慈善事业产生哪些重要影响?

[郭玉强]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慈善事业经历了一个比较曲折的发展过程。我们小时候的认识,什么叫慈善呢?说一些反动派和盘剥劳动人民的人,披着慈善的外衣,其实是干着盘剥人民的勾当。这样的话,把慈善视为麻醉人民精神的鸦片烟,是把它作为不好的东西、反动的东西、腐朽的东西打倒的。特别是建国以后,在计划经济体制这样一个大制度下,整个慈善一度处于销声匿迹的阶段。真正现代慈善起步是从改革开放以后,其实它是和改革开放同时兴起的、古老而又新兴的伟大事业。但是,在慈善事业兴起过程中,尤其是它起步较晚,同时也发展很快,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很多东西,特别是一些不好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各界强烈呼吁要求政府必须对慈善事业进行规范,特别是慈善行业内部也呼吁政府加强相应的管理和指导,这样才有了《意见》的出台。这是《意见》出台的大背景。

《意见》出台最核心的意义在于,《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鼓励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在这之前有些省市出台了指导意见,比如北京、山东等地都有,但是以中央政府的名义,这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这是它最大的意义和亮点。

具体来讲,它的意义包括这么几方面:一是有利于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由于慈善事业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很快,呈蓬勃发展之势,中间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说慈善组织不透明,监管措施不得力,捐款数量总的来说比较少,甚至前几年出现一些在社会上引起不好反响的事件。基于这种情况,要加强相关规范。《意见》的出台,是国家适应慈善事业发展形势要求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是有利于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现在全国城乡低保人员大概有7000多万人,另外还有8500多万残疾人、1.2亿贫困人口,这些人是社会上最可怜的群体,是最需要帮助的。《意见》最集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鼓励和支持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以帮扶、支持、温暖这些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人,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问题。

三是有利于推进慈善事业法治化。改革开放以来,慈善事业发展迅速,但仍缺乏基础性、纲领性的法律法规来支持。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积极进行慈善法立法工作,但法律的制定需要经历法定过程。在慈善事业法出台尚需时日的情况下,国务院出台具有较强规范性意义的《意见》,不仅可以及时巩固慈善实践成果,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还可以为慈善立法奠定基础,是慈善事业制度建设的里程碑。

责任编辑: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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