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善成:治污存在招标流于形式、投资回报不科学等问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1-28 15:44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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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改革创新治污模式,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意见》指出,要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不断提升我国污染治理水平。为何要推行第三方治理?推行第三方治理将给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现状带来哪些改观?如何激发社会资本进入环境治理市场的活力?政府部门又将为此出台哪些配套制度和政策?2015年1月28日15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善成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意见》涉及两个重点领域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呢?今后改革的重点内容又是什么呢?

[王善成]为了便于大家理解这些问题,我举个例子。这个例子是一个极端例子,在项目立项阶段,地方政府自主决定,不是依据第三方或者社会资本能力、技术服务质量以及综合信誉等,不是以这个为标准,而是根据自己的自主把握,我认定它好就好,这个尺子标准也不透明,导致同类企业无法通过正当程序获得。大家说现在有招投标程序,确实有,但很多时候招投标这种程序完全流于形式了,没有发挥作用。在项目审批阶段,客观上涉及到的审批项目内容比较多,比如规划选址、土地利用、节能环保等等,这些审批往往有的时候审批周期比较长,审批部门比较多,一个项目业主要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去跑,极端的情况,一个项目办下来要一两年时间,这种情况下,挫伤了企业的积极性。

再往下就是投资回报环节,按道理政府应该有一个科学的合理的尺子,但是现在很多地方没有明确的标准,有高有低,过去有些地方为了扩大招商引资,盲目承诺一些过高的不合理的固定收益回报,第三方治理变成了长期高息贷款。还有就是价格调整周期、启动条件和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

为什么涉及到价格调整呢?一般情况下,第三方治理项目在确定时会有一个中标价,理论上讲,随着市场成本的变化,比如人工、材料或者电价发生了变化,企业治污成本相应发生变化,有些成本变化是应该由企业承担的风险,另外一些增加的成本应该通过合理调整价格机制来解决。现在出现的情况是尽管成本已增加很多,但地方政府不给你调整相应的价格。我们在调研中,一些企业反映,一开始的中标价格,十多年没有调整,直接影响到项目治理效果。

责任编辑: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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