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善成:将出台细则明确政府、第三方和企业间的污染治理责任判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1-28 16:3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改革创新治污模式,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意见》指出,要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不断提升我国污染治理水平。为何要推行第三方治理?推行第三方治理将给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现状带来哪些改观?如何激发社会资本进入环境治理市场的活力?政府部门又将为此出台哪些配套制度和政策?2015年1月28日15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善成作客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网友]第三方治理,最重要的是责任落实,避免推诿扯皮,企业、政府、第三方,一个出钱,一个出人,一个监督,真正出问题了到底是谁是责任主体?

[王善成]这个问题前面也做了简单阐述,实际上也是两方面,因为环境公用设施领域和工业企业领域确实情况不一样,性质不一样,我分开说。对环境公用设施领域,实际上现在的模式是政府委托环境服务公司治理,政府是委托方,或者政府是环境服务的购买方,污水处理厂或者垃圾处理厂没有处理好或运营好,这个责任是治理方或者第三方的,政府把政策给你了,把相应的回报给你了,结果企业没治好还超标排放,那治理企业要承担这个责任。对工业企业来说就要区别对待一下,排污企业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排污企业的委托要求,承担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

国务院的文件明确要求,要尽快出台制定明确关于第三方治理的责任边界、处罚对象和处罚措施,很快会有一个细则出来,下一步会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责任编辑: 向思敏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