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强调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制定监督考核的办法和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2-05 10:56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各省级人民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与责任,对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作出全面部署。通过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将达成怎样的目标?又将在哪些领域重点开展工作?如何增强粮食流通能力?如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2015年2月5日,粮食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新闻发言人颜波作客中国政府网,解读《意见》,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那么怎么样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能够落到实处?这是网友特别关心的一个话题。

[颜波]《意见》的最后一个部分特别强调,要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实际上就是为了使文件的各项规定能够全面的贯彻落实。其中强调从粮食生产开始,加强重大技术推广、环境监测整治、统计信息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力量。明确各级财政要继续支持保障粮食安全的相关工作。特别是像粮食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要及时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农业和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

第二个方面,《意见》还明确要求制定监督考核的办法,建立监督考核的机制,明确要定期组织对各地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扬,对不合格的要同报批评,要责令改正并追究责任,重大情况还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这些都是对推进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落实非常明确的措施。

责任编辑: 向思敏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