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提级调查”将工作重点向重大和较大事故转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4-22 10:32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新闻发言人黄毅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国办最近对事故处理有一些新规,比如对一些典型事故做了一些调查的升级,这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另外这种升级有没有一个规定?谢谢。

    [杨元元]在国办这个文件里面,对事故的调查提出了“提级调查”。过去我们规定是这样的,国务院只负责特别重大的事故,就是30人以上的事故由我们来调查,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由省里调查,3-9人以上的较大事故由市里调查,3人以下的一般事故是县里面调查的,在过去是分得很清楚的。现在我们已经在操作了,10人的重大事故,还是省里调查,但是安监总局挂牌督办。对影响恶劣的较大事故,也由安监总局跟踪督办。不是全部,是影响较大的。同样,依此类推,省里面对原来市里面调查的较大事故他要挂牌督办,对一般事故影响严重的,原来是县里面调查的,他也要跟踪,这就是“提级调查”的做法。

    原因是这样的。现在来说还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时间拖的长,一个是处理不到位、不严格。这个不严格包括几个方面,对责任人处理不严格,对事故的教训接受的也不严格,这是我们考虑的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现在还有一个情况,跟各位媒体朋友说一下,过去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比较多,最多一年大概130几起,平均3天一起,2005年一年光发生百人的矿难就是4起,其他事故也很多,现在这个数字下来了。去年重大事故只有42起,大概8-9天一起,而较大事故还比较多。所以,我们也从这个角度考虑,要把重点向重大和较大事故转移,逐渐把这些事故,除了把特别重大事故降下来以后,还要把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降下来,所以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我们提了“提级调查”的办法,而且现在也是这样做的。谢谢。

责任编辑: 方圆震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