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司法人权保障当中主要体现两方面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7-02 11:11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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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定于2015年7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介绍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日报记者]有一个问题请教赵部长,请问该《意见》对人权司法保障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的要求?

[赵大程]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司法人权保障当中应该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类就是刑事法律援助,一类就是民事及行政法律援助。刑事法律援助实际上就是刚才你所关心的这个问题,就是要通过刑事法律援助来实现我们人权司法保障。大家都知道,我们所确立法律援助制度的最核心的要义,就是要落实《宪法》所确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刑事司法领域,它是体现人权的一个关键核心和基础的环节。因为人的生命和人的自由被剥夺、被限制,这可以说是人权关注的核心问题。在刑事司法领域,刑事诉讼当中怎么样确保没有钱的人等社会贫弱群体能够得到有品质、规范的刑事法律援助,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所以,这些年我们在推进法律援助制度发展和完善当中,把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始终作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根据这些年我们司法领域工作的实践,最新的变化,把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国家基本法律层面从只是在审判阶段的介入提前到了侦查阶段,也可以告诉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从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之后,可以说我们国家的刑事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实际上运用的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在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第一时间,只要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我们就有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可以为他提供专门的咨询和服务。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这次《意见》重申,我们要落实好法律援助介入整个刑事诉讼,包括前面侦查环节的各项规定。特别的提出,要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和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衔接和配合。实现工作的有效衔接,目的就是要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在侦查环节,能够在审查起诉环节,能够在审判环节都能够得到应有的法律援助的服务。所以,回过头来我说,回答你这这个问题,我也在补充回答刚才《法制日报》记者提出的问题,从补充范围看,我刚才重点回答的是民事行政和一般的非诉讼领域,包括咨询。再加上这个刑事法律援助,我们从审判环节到侦查环节,这也是一种扩大范围,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援助按照《意见》的规定,可以说是实现了在刑事、民事、行政各领域的全覆盖。

责任编辑: 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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