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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企业的投递深度应达到什么标准?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5月26日   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

    单位、单位内附设的机构和个人以及单位院内宿舍用户的邮件应投递到单位设在地面层的收发(传达)室或其他接收邮件场所。多单位同在一幢楼或一个院内,应由所在单位在地面层总入口处或院门口设置统一接收邮件的收发(传达)室或者接收邮件场所,其邮件投递到该收发室或接收邮件场所。 寄交船舶的邮件,应投递到船舶所属单位的收发室或其他接收邮件场所。

    设有信报箱的住宅楼房,应投递到信报箱;没有信报箱的,可投交收发(传达)室或物业部门;没有设信报箱、收发(传达)室和物业部门的,可投递到与用户协商的指定位置。住宅平房应按街巷(胡同、里弄)门牌号投递到院落门口。住户较多的大院在大院总入口处设置信报箱的,应投递到信报箱;设置收发(传达)室或代收点的,可以投递到收发(传达)室或代收点。

    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邮件的投递深度,应等同于城市投递深度。农村地区邮件应投递到村邮站或其它接收邮件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