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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外使、领馆能够提供的领事保护和服务有哪些?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20日   来源:外交部网站

1.当您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犯,当您与他人发生经济、劳资等民事纠纷或涉入刑事案件,并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您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提供必要的协助。

     上诉协助包括向您提供初步的法律咨询,对您如何在当地进行法律诉讼予以一般性指导;应您要求,向您推荐当地律师、翻译,以帮助您进行诉讼;视情旁听法庭审理。

     2.当您被拘留、逮捕或正在服刑时,使、领馆可根据您的要求,对您进行探视。

     3.如您遭遇意外,使、领馆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您的亲属,也可对您或家属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争取赔偿提供必要的协助。

     4.当驻在国发生诸如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当驻在国发生政治动乱、战乱或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使、领馆将在必要时协助您撤离危险地区。

     上述协助包括为您办妥必要的旅行证件;尽可能为您安排撤离交通工具。

     5.当您遇到困难以致生计出现问题时,使、领馆应您本人要求,与您的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6.如您的亲友在国外失踪或久无音讯,您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协助您寻亲。您须向使、领馆提供被寻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等身份信息、相貌特征及在国外工作、学习、居住或逗留期间的相关线索),以利寻找。

     7.使、领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延期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个人资料等项办理加注,其他任何机构无权代办上述业务。

     8.使、领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中国公民办理公证、认证,在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办理中国公民间的婚姻登记手续,但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