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民
 
电监会简介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9月20日   来源:电监会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全国电力监管工作,建立统一的电力监管体系,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二) 研究提出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建议,制定电力监管规章,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

    (三) 参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制定,拟定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审定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设立方案。

    (四) 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

    (五) 参与电力技术、安全、定额和质量标准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协同环保部门对电力行业执行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六) 根据市场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有关电价;监管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

    (七) 具体负责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订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建立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八) 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电力市场纠纷。

    (九) 负责监督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研究提出调整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负责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

    (十)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十一)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