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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的合同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10日   来源:外专局网站

   聘请外国专家来华服务要签订合同。合同是保证当事人双方的合作有秩序地进行,有利于约束双方当事人,以免发生不负责任的现象,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当事人双方签订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双方合作共事的基础,双方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承当各自的义务。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和解决问题。

    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期间应严格履行协议、协定或合同。协议、协定或合同对专家在华工作期间的工作任务、质量、工资待遇、保险、医疗费用、休假、生活待遇等应做出明确规定。聘用合同须以书面形式确定,任何口头协议都将视为无效。其中外国文教专家发生聘用合同争议时,可向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华外国专家的合法权利受中国政府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