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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工资待遇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10日   来源:外专局网站

    (1)直接报酬

    货币工资,以人民币支付,自到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按月发给。不足整月的,按日计发。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30(二月份同)。月工资的70%以内可按月兑换外汇。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期间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中国有关税法规定办理。目前,外国专家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4001元。

    (2)间接报酬

    聘用单位为保障外国专家在华工作、生活提供的其他报酬,如附带家具的住房、医疗、保险、交通运输费等,由聘用单位和外国专家以书面合同形式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