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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护员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7日   来源:劳动保障部网站

    职业名称:

    医疗救护员

    职业定义:

    运用救护知识和技能,对各种急症、意外事故、创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施行现场初步紧急救护的人员。 

    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对常见急症进行现场初步处理;

    (2)对伤员进行通气、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初步救治;

    (3)搬运、护送伤病员;

    (4)现场心肺复苏;

    (5)在现场指导群众自救、互救;

    (6)开展群众性现场救护知识普及培训。

    职业概况:

    现场救护是我国现有急救医疗服务体系(EMSS)中的薄弱环节,也是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的关键所在。现场救护及时,处置恰当,能为后续的救治打下良好的基础,并减少并发症,降低死亡率和病残率。医疗救护员能在及时的现场救护过程中起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关键作用。近年来,我国各种意外伤亡事故有所增加。意外事故已成为社会人口的第4位至第5位死因,且为45岁以下青壮年致死、致残的首要原因。意外伤亡曾被称为现代社会被忽视的“疾病”,不仅危及生命,更因其致残率高(严重创伤达36.1%),伤后潜在寿命损失大,医治创伤所需的费用高,严重影响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是当今我国乃至全球严重的公害。在发生各种急症、意外事故、创伤和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下,现场救护极为重要。严重创伤患者从受伤开始至得到有效救治的这段“黄金时间”,决定了绝大部分伤员的愈后状况。一个健全的院前急救系统是确保伤者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救治的前提,这就要求在重视急诊与急救专业人员培养及群众性救护普及教育的同时,亦要十分重视医疗救护员的职业教育。但是,医疗救护员的职业培训还是一个空白,这直接影响到院前急救的成功率。

    大多数欧美国家从事院前急救的人员,大致有急救技术员(EMT)和急救医士(EMT-P)两类。高中毕业后经6周左右初级救护专业(基础生命支持,BLS)培训后即可获得EMT资格,可到救护站、消防队等部门从事相应的工作;高中毕业经半年左右的急救专业培训,即可获得EMT-P的中级职称,亦可从事相应的工作。这样,由EMT和EMT-P在救护车或消防车上服务,较之配置急救医师更为合适。

    国家将医疗救护员确立为职业,并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医疗救护人员的职业能力,对于有效保障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所需医疗救护员的绝对数将是巨大的。目前我国达到一定规模的急救中心就有130多个,急救站点数千个,对医疗救护员需求量超过10万名。需要配置医疗救护员的部门有城市120急救中心(站),城市119、110、12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广大农村的乡镇卫生院,旅游景点、游泳场(馆)等以及电力、铁路、大型生产企业等都需设置医疗救护岗位,配备医疗救护员。医疗救护员的市场需求潜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