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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工作的台港澳和外籍人可参加社保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1日   来源:南方日报

    在深工作的外籍人士、台港澳人员可以放心在鹏城养老了。记者昨日下午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深工作的台港澳人员和外籍人员可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三项保险,今日便可凭相关证明到属地劳动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据了解,深圳市已向劳动保障就业部门申请办理就业证明的台港澳人员达6300多人、外籍人士达6300多人。

  根据新规定,台港澳人员和外籍人士按照非深圳户籍员工参保的有关规定,只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但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不在列。(记者/黄伟 通讯员/米国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