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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对1600家企业进行社保缴费专项审计检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1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李志勇)北京市2006年社会保险缴费专项审计检查将从4月1日开始,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从所有参保单位中分区县按比例随机抽取1600家企业进行审计检查。

    记者28日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北京市2006年社会保险缴费专项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在2005 年4月1日到2006年4月1日这个审计年度内,北京市参保企业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欠缴或漏逃现象。

    凡在审计中发现有漏报、少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由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对过期不缴的企业,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对其实施处罚。对在处罚期限内仍不补缴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春荣介绍,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2002年起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市缴费单位进行专项审计。4年来累计对9680户缴费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共查出需补缴的社会保险费8.1亿元。

    据介绍,通过几年来的检查,目前在社会保险费申报和缴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单位只给部分职工申报保险,不给季节工、外地职工和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有的单位不按职工实际发生的工资申报缴费基数,少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如漏报住房补贴、餐费补助、交通补贴等;有的企业自行以全市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缴费工资基数等。同时,部分代办社会保险的机构也违反规定,以让客户少缴费用为诱饵拉拢客户,造成保险费漏逃。

    2005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接到群众举报700多起,其中有效举报566起,经检查有468家单位存在问题。对每一个留下联系方式的举报群众,都坚持做到将查处结果向举报人直接反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张春荣表示,自2月28日起,北京市所有参保单位应对缴费情况进行自查,有漏报、少报的,应于3月31日前到所属经办机构补报和补缴,否则一经查出除补缴外,还将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2%的滞纳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