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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申请中国签证怎么办?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9日   来源:外交部网站

    外国公民来华原则上应事先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事处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办理签证。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行程,提前办妥签证。

    如无特殊情况,申请人在来不及在居住地就近申请签证的情况下,一般还可在来华中转途中向上述机构申请签证。

    外国人持有中国国内被授权单位的函电,并持有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者官方贸易往来国家的普通护照,因下列事由确需紧急来华而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办签证的,也可以向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一)中方临时决定邀请来华参加交易会的;

    (二)应邀来华参加投标或者正式签订经贸合同的;

    (三)按约来华监装出口、进口商检或者参加合同验收的;

    (四)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者工程抢修的;

    (五)应中方要求来华解决索赔问题的;

    (六)应邀来华提供科技咨询的;

    (七)应邀来华团组办妥签证后,经中方同意临时增换的;

    (八)看望危急病人或者处理丧事的;

    (九)直接过境人员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24小时内乘原机离境或者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境的;

    (十)其他被邀请确实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请签证,并持有指定的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的函电的。不属上述情况者,口岸签证机关不得受理其签证申请。

    可以申请并不等于申请会被当然地批准,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应由申请人承担。

    除24小时过境不出机场、上海48小时过境、广东6日便利游及海南15日免签游之外,美国公民来华均须事先在境外办妥签证,而不可在口岸申请落地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