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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控制新建汽车整车项目 提高准入条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 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对外公布了汽车工业结构调整的通知,指出汽车产能过剩苗头已经显现,并有可能加剧。为此,将控制新建整车项目,适当提高投资准入条件。

    通知明确规定,现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异地建设分厂,除满足产业政策要求外,上一年汽车销售量必须达到批准产能的80%以上;原建产能未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上一年汽车销售量应不低于:轿车10万辆,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5万辆,多用途乘用车(MPV)5万辆等。

    发展改革委明确要求,中外合资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合资各方签署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合资经营合同等文件,开展相应的活动。未能实现合同内容要求的应抓紧进行完善。未能完善的,应暂停建设分厂并暂停进行新产品公告申请。

    “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违反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和有关宏观调控文件,继续支持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汽车项目建设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从严查处。”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强调。

    “十五”以来,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跨越了年产量300万辆、400万辆和500万辆的规模,2005年产销突破570万辆,成为世界上主要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

    “结构性过剩是当前汽车工业产能过剩的基本特点,也是当前汽车工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位负责人说。

    来自发展改革委工业司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7月1日,我国汽车工业已形成整车生产能力约800万辆,在建产能约220万辆,今明两年陆续建成后,整车总产能将突破1000万辆。2005年全行业产能利用率仅71.5%。而从市场需求看,今后几年,消费需求增长将会保持相对稳定。

    发展改革委工业司认为,按照主要汽车生产企业的投资计划,2010年全国汽车规划产能将大大超过预期市场需求,必须加以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