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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口岸部分出口货物将实现直通放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9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据深圳检验检疫局发布的最新消息,为进一步提高口岸进出效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深圳口岸将对部分出口货物实施直通放行制度。直通放行制度是创新检验检疫查验放行机制的重大改革举措,将缩短货物口岸通关时间,节约企业成本。

    按照该项制度,对直通放行企业出口直通放行范围内的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企业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实现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查验。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出口活动物、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出口援外物资等暂不直通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