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企业>> 行业信息
 
商务部关于2007中国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6日   来源:商务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进一步推动我国食品生产和流通产业发展,扩大消费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商务部定于2007年11月9日至12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2007中国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食博会)。为切实加强对食博会的管理和指导,做好展览会的招商招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办好食博会重要意义的认识

    食博会是商务部重点培育的品牌展会,往届食博会的成功举办,对于扩大消费,引导和支持食品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届食博会将充分展示我国食品和食品相关产业的现代发展水平,大力宣传国内大中型食品企业和供应商的品牌形象,促进国内外企业交流、贸易洽谈、扩大合作,扩大食品销售,增加食品出口,推进我国食品消费安全与行业和谐发展。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食博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协调,协助做好招商招展等相关工作,保障食博会顺利举办。

    二、加强组织指导,积极组织企业参展

    为保证本届食博会的专业水准和行业代表性,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根据本地区食品行业特点和展位分配安排(附件2),广泛发动和积极组织食品产业链的各类企业参展参会,同时做好报名企业及产品的质量把关,更多地组织本地具有代表性的知名企业参加,确保参展企业质量和水平,扩大展会的规模和影响力。有条件的地区还要积极组织当地有实力的采购商参会洽谈采购。

    为提高食博会筹备工作效率,主、承办单位都确定了专门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各地及时衔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