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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将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0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贵阳10月9日专电(记者 熊俊)贵州省近日出台规定,将对省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考核,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的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将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记者9日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近日出台的《贵州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办法》明确,对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将按照施工企业自我考核、提出申请、考核受理、现场考核、项目抽查、考核评分的程序,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原则进行。同时,由安全标准化考核主管部门成立3人以上的评审小组根据现场核查和在建项目抽查情况,依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进行评分,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给予评级。

    据介绍,对考核评定为“合格”的施工企业,公示期满后上报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认定为“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对在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基本合格”或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将要求其限期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在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安全标准化考核或评价。

    此外,将从2012年10月15日起执行的《考核办法》明确,安全标准化考核有效期为3年,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安全标准化考核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按原程序重新申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