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11-08 15:21 来源: 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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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许可

    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

    许 可 机 构

    行政许可承办机构: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抗震设防处

    办公地点:北京市复兴路63号,中国地震局机关办公楼415房间

    邮政编码:100036; 电话:010-88015400; 传真:010-88015400

    行政许可承办人:周健

    监督部门:中国地震局监察司 电话:010-88015614

    设 定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3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许 可 原 则

    便民、高效、优质服务 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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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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