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11-08 15:21 来源: 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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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许可
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
许 可 机 构
行政许可承办机构: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抗震设防处
办公地点:北京市复兴路63号,中国地震局机关办公楼415房间
邮政编码:100036; 电话:010-88015400; 传真:010-88015400
行政许可承办人:周健
监督部门:中国地震局监察司 电话:010-88015614
设 定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3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许 可 原 则
便民、高效、优质服务 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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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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