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11-14 12:52 来源: 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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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保险公司总公司精算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
受理机关:中国保监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申请人:保险公司
申报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经公证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公司意见。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审查原则及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
2、有5年以上精算从业经验;
3、未受过刑事处罚;
4、在执业中,没有故意欺骗行为。
审查期限:
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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