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申请人资格条件
2.申请人具备的草种检验能力和技术水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3.《草种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56号)
4.《草种检验员考核办法》(2009年农业部公告第1196号)
5.《草种检验员考核大纲》
办事条件: (一)初次申请
1.《草种检验员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3.受聘检验机构出具的从事草种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4.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二)审查申请
1.《草种检验员审查申请表》(一式2份)
2.草种检验员证(复印件)
3.三年内从事草种检验工作的总结
(三)变更申请
1.工作单位变更
(1)《草种检验员变更申请表》(一式2份)
(2)草种检验员证(原件)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2.草种检验员类别变更
(1)《草种检验员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
(2)《草种检验员变更申请表》(一式2份)
(3)草种检验员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
2.资格考核。农业部畜牧业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参加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评。
3.办理批件。农业部畜牧业司根据考核成绩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 每年考核一次,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6月30日(工作单位变更除外)。考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发给草种检验员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