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开展铁路汛期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4-19 11:20 来源: 国家铁路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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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关于开展铁路汛期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国铁设备监函〔2016〕56号

2016年3月22日,国务院召开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会议,分析了2016年防汛抗旱形势,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预计今年汛期我国气候年景总体差,降水偏多。长江中下游、嫩江、松花江流域可能出现较重汛情。受3月19日南方大范围强降雨影响,我国提前11天进入汛期。为了做好铁路汛期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国家铁路局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铁路局2016年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安排,现将铁路汛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1.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北京铁路督察室是汛期防洪监督检查工作的主体,要按照《国家铁路局2016年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要求,认真总结分析近年来铁路汛期行车安全情况,结合辖区内汛期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做好辖区内汛期防洪监督检查工作。

2.入汛前后,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北京铁路督察室要适时对辖区内铁路运输企业的防洪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汛期安全管理基础、防洪隐患排查整治、防洪现场管理和应急保障工作。

3.遇不良气候条件时,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北京铁路督察室要安排人员添乘机车,适时加大抽查力度,加强对行车安全措施、行车设备质量和汛期施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4.国家铁路局成立督导检查组,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对重点地区防洪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并抽查相关铁路运输企业的防汛管理工作。

二、 工作要求

1.细化方案。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北京铁路督察室要全面掌握辖区内Ⅰ、Ⅱ、Ⅲ级防洪地点、病险水库等防洪危险处所和防洪管理的薄弱环节,根据辖区内汛期工作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汛期防洪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检查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安全监察司。

2.有机结合。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北京铁路督察室要注重各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协调统一,防洪监督检查工作要与暑运监督检查、铁路专用设备运用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高铁安全保护区划定监督检查、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避免出现频繁检查、重复检查的情况。

3.注重实效。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北京铁路督察室要参照《国家铁路局汛期防洪监督检查指导手册》,实行对表检查,并做好检查人员培训。积极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方法开展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表,必要时做好音像记录。对严重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填发问题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4.报送信息,做好总结。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北京铁路督察室要根据安全监察司要求定期向安全监察司报送检查动态、汛期安全情况和重点问题,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入汛前后集中检查和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向安全监察司报送总结,并抄送设备监管司。

5.严格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主动递送检查纪律告知书,自觉接受有关单位和群众的监督。

三、检查重点

国家铁路局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做好汛期防洪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铁路行业监管职责,加强与国家防总、地方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铁路汛期安全稳定有序。检查重点如下:

1.汛期安全管理基础。防洪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防洪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防洪工作的制度机制是否健全,防洪方案的安排部署和人员培训情况。

2.防洪隐患排查整治。基础资料档案的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情况,行车设备的质量技术状态,沿线环境是否符合要求,防洪风险研判和分级管理情况。

3.防洪现场管理。防洪隐患整治情况,防洪重点处所监护巡查、支护设施设置、雨量监测预警、桥梁监测等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汛期行车安全措施。防洪信息管理工作情况,行车调度、车务、机务、工务等部门联防联控制度和执行情况,防洪预警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行车应急措施和执行情况。

5.应急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应急演练情况,应急值班和应急物资管理情况,路地协调防洪工作情况。

6.汛期施工。营业线施工的防洪管理情况,其它工程施工的防洪管理情况。

国家铁路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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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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