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11-29 15:35 来源: 国管局网站
【字体: 打印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住房公积金提取可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

(一)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购买政策性住房的;

4.支付房租的;

5.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6.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购买北京地区二手房提取

(一)申请范围:

购买北京地区二手房,可以申请办理提取。

(二)所需材料:

“零材料”。(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三)特别提醒:

1.事先填写好《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信息项:购房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

2.单位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柜台进行核验身份;

4.在单位(集中代办)或经办银行的见证下,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上签名。

(四)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全款购买北京地区新房提取

(一)申请范围:

全款购买北京地区新房,可以申请办理提取。

(二)所需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三)特别提醒:

1.事先填写好《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信息项:购房网签合同编号、网签密码等;

2.单位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柜台进行核验身份;

4.在单位(集中代办)或经办银行的见证下,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上签名。

(四)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租房提取

(一)申请范围:

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申请人及配偶未参加过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售房或购买过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申请人及配偶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记录(若存在购房提取记录且经查询确为无房的,需将其购房提取终止并提供相关房屋出售证明后办理);申请人及配偶已办理过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且租期已满的,租房提取距离上次提取满3个月。

(二)所需材料: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费发票或收据;申请提取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提取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由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统一办理。可按季度提取,申请一年内有效。提取满一年继续提取的,需重新提出申请。

(四)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大修或翻建提取(不含装修)

(一)申请范围:

职工大修、翻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二)所需材料: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账户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地点:

先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审批,再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自建住房提取

(一)申请范围:

职工自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二)所需材料:

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账户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地点:

先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审批,再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生活困难提取

(一)申请范围:

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二)所需材料:

1.《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账户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地点:

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大病提取

(一)情形一

1.申请范围:

因患以下9类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2)恶性肿瘤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慢性重型肝炎

(5)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6)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7)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

(8)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9)主动脉手术

2.提取额度:

根据医院提供的费用清单,扣除单位报销或 保险范围内金额后,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出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即个人支付自付金额与医疗保险范围外金额的合计数额。

3.所需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4)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医院的诊断证明、个人药费支出清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办理地点:

先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审批,再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二)情形二

1.申请范围:

其他重大疾病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且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的。

2.提取额度:

提取时应根据医院提供的费用清单,扣除单位报销或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后,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出医药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即个人支付自付金额与医疗保险范围外金额的合计数额。

3.所需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4)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医院的诊断证明、个人药费支出清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家庭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办理地点:

先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审批,再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遇意外事故提取

(一)申请范围:

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且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的。

(二)提取额度:

提取时应根据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在扣除各项保险赔付后,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出个人负担的部分。

(三)所需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4)职工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后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家庭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地点:

先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审批,再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死亡提取

(一)申请范围:

职工死亡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情形

情形一:划入死亡职工本人的有效储蓄账户的。

1.所需材料:

(1)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取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账户所在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储蓄卡号”必须为死亡职工的有效卡号)。

2.办理地点:

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情形二:划转到单位账户的。

1.所需材料:

(1)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经办人与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账户所在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办理地点:

先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厅审批,再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情形三:直接划入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储蓄账户的。

1.所需材料:

(1)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提取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账户所在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

(4)提取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办理地点:

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单位住房公积住房公积金汇缴

(一)申请范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资金中心,不得多缴或少缴。

(二)所需材料: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当月汇缴人员有变化时,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3.单位填妥的转账支票;

4.单位填妥的《进账单》。

(三)办理地点:

到经办网点办理业务。

住房公积金补缴

(一)申请范围:

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未按月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以及对职工漏缴、少缴的情况下办理的缴存业务。其中,单位整体未按月代扣代缴的,应按汇缴业务办理。

(二)所需材料:

1.单位填写《汇(补)缴书》;

2.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与《汇(补)缴书》补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

4.《进账单》一式两联;

5.缴存单位出具补缴情况说明书,详细列明职工补缴原因、补缴月份和补缴金额,承诺缴存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遵守工资、缴存比例及上限管理等规定,加盖单位印章。

(三)办理地点:

到经办网点办理补缴业务。

个人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一)申请范围:

资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地点:

建行缴存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开具。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缴存职工前往本行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如需盖章,需持材料至资金中心201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责任编辑:薛源
相关稿件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