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12-23 08:13 来源: 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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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

二、审批范围

在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外资银行借用1年期以上(不含1年期)中长期外债借款规模。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三)《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6项

(四)《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令2004年第9号)

四、申报材料(一式1份)

(一)商业注册所在地的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申报文件

(二)外资银行外债规模申请报告

(三)上年度银行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外汇资金来源、外债发生额及余额执行情况

(四)申请外债规模及用途(附项目清单)

(五)近三年中长期外汇贷款情况、短期外债余额核定及执行情况

五、办理方式

每年2-3月集中办理下一年度外债借款规模申请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窗口电话

010-68505042    68505050

八、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咨询,也可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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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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