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12-23 08:13 来源: 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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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
二、审批范围
在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外资银行借用1年期以上(不含1年期)中长期外债借款规模。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三)《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6项
(四)《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令2004年第9号)
四、申报材料(一式1份)
(一)商业注册所在地的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申报文件
(二)外资银行外债规模申请报告
(三)上年度银行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外汇资金来源、外债发生额及余额执行情况
(四)申请外债规模及用途(附项目清单)
(五)近三年中长期外汇贷款情况、短期外债余额核定及执行情况
五、办理方式
每年2-3月集中办理下一年度外债借款规模申请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窗口电话
010-68505042 68505050
八、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咨询,也可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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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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