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分类推进、吸收民资、加强监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6-20 10:04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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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汇报。4月30日,国务院批转了《意见》(国发〔2014〕18号)。5月20日,《意见》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出台《意见》,对明确改革取向、统筹好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保证改革进度、确保改革成效提出要求,是对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进行周密安排和统筹推进的重要举措,对做好年度改革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2014年6月20日9时30分,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解读《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主持人]还有一项是网友很关注的,就是深化国企改革、科技体制等改革放在一起了,那这两个为什么会放在一起?这个改革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孔泾源]放在一起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先不讲二者之间的关系,先分别讲一讲国企改革,国企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过去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推进了一系列相关改革,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后在国企改革方面和过去有所不同,过去是大量的中小企业,经营困难、运营不下去,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改革,进行了重大的战略性调整,中小国有企业,基本上推向市场。

    现在剩下的国有企业基本上都是大型国有企业,在社会上甚至都有一些诟病,比如在股份制公司中一股独大等问题,所以今天和过去的改革有所区别。但是总的来说在国企改革方面还是要进一步深化,主要是进行分类改革,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主导作用的主要载体,它其中有一部分是从事公益保障性的,有一部分企业具有自然垄断性质,还有一部分是一般竞争性行业领域的。对这三类不同企业三中全会提出要进行分类改革,所以我们对这些方面。比如公益保障性企业既要加大国有资本投入也要规范公司治理,同时也要加强监管;对有自然垄断业务的国有企业,主要是监管中间、放开两头,对自然垄断环节更多地加强服务标准、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对竞争类的则推向市场。

    第二是要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些国有企业无论是绝对控股还是相对控股都可以吸收民间资本参与,逐步发展成符合市场规律的企业。这里面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重点行业的开放,以及重点领域的吸收民资的相关政策。

    第三是对国有资本监管体制要进行相关改革。由过去的相关机构管人管事管资产逐步转变成以监管资本为主。具体的改革实施方式,可以通过成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然后进行专业化的监管,资本经营、投资经营和资本监管要相对分开。

    [主持人]您刚才说到了监管的问题,那监管这块的是怎么样的呢?

    [孔泾源]对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安监、质量这些都是共同的,主要是对投资水平进行监管。对公益保障性企业,主要看保障水平、服务质量,以及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怎么样;对自然垄断业务,比如各种网络性的环节,比如电网,将来是按输送电量进行收费,这是政府应该监管的,因为这类网络具有自然垄断性质。对此要加强包括服务标准、安全运营乃至价格等在内的监管,但是竞争性业务都要放开。如同将来把自然垄断业务搞得像高速路一样,监管价格、保证安全,所有的车都可以上去,就能变成为社会各类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

    科技体制改革方面,要健全市场导向的科技创新体制,突出以创新支撑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促进产业由价值链低端向中高端跃升。一是研究形成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案。二是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组织实施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引导企业开展相关领域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探索建立大型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长效机制。三是推进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制度,进一步优化重点产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布局,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责任编辑: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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