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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31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劳动合同法》等一批法律法规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08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城乡规划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一批新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施行,将对公众的生产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

    12月30日,读者在合肥新华书店查阅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城乡规划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一批新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施行,将对公众的生产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新华社记者 李健 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建设部就《城乡规划法》答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七十一号)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8月30日新闻发布会,就反垄断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就业促进法、动物防疫法(修订)有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七十号)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10月9日,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就业促进法》及实施准备工作的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专题

  ·网上访谈:专家解读《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企业节能环保项目可享受税收减免

  ·高新企业不在开发区内也可享低税率

  ·新税法将有利于减少“假外资”政策性套利行为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制办就《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答问

  ·12月28日,法制办政法劳动司司长李建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与网民在线交流。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3号)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发展改革委就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问题答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为进一步明确企业支出准予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实施条例规定,准予企业税前扣除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在此基础上,实施条例对企业支出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主要作了以下具体规定:

  (一)明确了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

  (二)具体规定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

  (三)调整了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

  (四)统一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

  (五)明确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范围和条件。

  ·法制办、财政部、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答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法制办、财政部、税务总局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答问

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令第510号)

  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由本人长期固定住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军队发放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读《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07号)   本条例所称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位于海岸或者与海岸连接,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向陆一侧,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

  本条例所称民用核安全设备,是指在民用核设施中使用的执行核安全功能的设备,包括核安全机械设备和核安全电气设备。

  ·法制办就《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答问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
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   市和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行政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   市和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行政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长株潭城市群区域,是指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城市规划区及其周边地区。其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等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应当坚持扶持生产开发与引导市场消费相结合,由城镇向农村推广。
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   本条例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内部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活动。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占有国有资产的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评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劳动者求职与就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就业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8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经营性公路是指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6号)

  本规定适用于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及其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部令第5号)   农业植物新品种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含西甜瓜)、烟草、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外)、草类、绿肥、草本药材、食用菌、藻类和橡胶树等植物的新品种。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三)(民航总局令第189号)   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与内地的计算机订座系统(CRS)服务提供者成立合资企业。内地应在合资企业中控股。设立合资企业的营业许可须进行经济需求测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林业局令第23号)   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监督是指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对驻在地区和单位的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行为。
关于修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2号)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规则所称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是指:

  (一)境外股东与境内股东依法共同出资设立的证券公司;

  (二)境外投资者依法受让、认购内资证券公司股权,内资证券公司依法变更的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51号)   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年第4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保险公司发挥专业优势,通过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业务、企业年金管理业务等多种养老保险业务,为个人、家庭、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养老保障服务。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年第3号)   担任总精算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中国精算师资格3年以上;

  (二)从事保险精算、保险财务或者保险投资工作8年以上,其中包括5年以上在保险行业内担任保险精算、保险财务或者保险投资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国外精算师资格3年以上的,可以豁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但应当经中国保监会考核,确认其熟悉中国的保险精算监管制度,具有相当于中国精算师资格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6号)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农村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标准和考评制度,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4号)   基层管理服务站应当为办理房屋出租登记的当事人提供下列服务:

  (一)宣传有关房屋租赁管理的规定和安全使用房屋的知识;

  (二)告知有关人员办理流动儿童入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等事项的规定和流程;

  (三)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出具与房屋租赁有关的证明;

  (四)受当事人委托提供办理暂住登记、暂住证件,办理普通地下室登记备案,交验、登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纳税代办服务等;

  (五)提供维权服务信息;

  (六)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服务项目。

  基层管理服务站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基层管理服务站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活动。
辽宁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   禁止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学生、员工宿舍等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4号)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内调配、储运、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3号)

  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文明作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履行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1号)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