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购买剧毒农药要亮身份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18 16:01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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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济南3月18日专电(记者张志龙)为了根除“毒生姜”“毒韭菜”,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山东提出将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等制度,从源头杜绝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

    山东省是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大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的生命线。由于农业投入品监管难,一些地方违规经营使用农药现象大量存在,安全隐患非常大。

    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原则通过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草案)》提出,山东将实行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制度,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以及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实行实名购买制度,其容器、包装物实行回收与集中销毁,购买剧毒、高毒农药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说明实际用途。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正确说明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建立销售台账,并不得向未成年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人员等出售剧毒、高毒农药。

责任编辑: 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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