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5条政策全方位扶持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5-26 14:29 来源: 新华社/重庆日报
【字体: 打印本页

新华社重庆5月26日专电(记者赵宇航)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日前,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通过提升就业能力,开发就业岗位,实施创业扶持,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等四方面15条政策全方位扶持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据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黎勇介绍,2014年重庆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达18.4万人,比去年新增2万人,占全市新增劳动力一半以上,总量压力依然很大,而就业结构性矛盾仍旧突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同时,贫困高校毕业生受家庭经济、所读专业、求职渠道等多方面影响,在就业创业过程中面临更多困难,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扶持。

  重庆市就业局局长曾军告诉记者,本次颁布的15条就业扶持政策本着“政策措施适度优惠、兜底岗位过渡安置、帮扶措施力求全面”的原则,力求实现对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岗位、服务三个全覆盖。

  除了提供实习见习机会、实施定向培养、做好就业指导与服务等传统措施以外,本次的15条政策还有不少“真金白银”优惠。曾军介绍,根据测算今年离校未就业高考贫困毕业生近3000人,此次出台的政策中明确拿出300个基层事业单位岗位和1200个企业岗位,加上2000个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可确保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贫困毕业生都有就业岗位。另外在创业扶持方面,将给予贫困高校毕业生税收减免、代账补贴、场租水电费补贴和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等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为鼓励贫困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毕业后到重庆市贫困区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3年后由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总额不超过2.4万元的标准为其代偿学费。

重庆高校贫困毕业生:基层就业满3年可代偿学费

在出台的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中,对贫困毕业生有不少“真金白银”优惠。近日,记者从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就业局了解到,重庆市将从提升能力、开发岗位、创业扶持、公共服务4个方面入手,依托15条政策,为贫困高校毕业生提供约3500个岗位,帮助其就业创业。

其中,提供基层事业单位岗位、企业岗位,搭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成为3大创新举措。

见习可获不低于每人每月800元补贴

其实毕业生普遍存在的一个短板,就是缺乏工作经验。《通知》里明确,组织在校贫困大学生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由实习单位发放不低于每人每天50元的实习补助。

而离校未就业和毕业学年的高校贫困毕业生,还可到重庆市内单位参加为期3至6个月的就业见习。由见习单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助,重庆市财政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800元的见习补贴。

其实,在高中阶段,贫困学子就可未雨绸缪。根据政策,重庆市每年从全市农村小学、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的高校招生计划单列指标中,各拿出100个指标招录高中贫困毕业生,定向培养全科教师和全科医生。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承诺服务满6年的,由市财政给予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资助。

乡镇每年拿300个岗位

政府提供2000个公益性岗位

有了工作经验,要想找到满意工作,还得有充足岗位。本次出台的扶持政策,在开发就业岗位上新增了两大措施。

《通知》要求,在各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编制总量范围内,每年末提供300个岗位招聘该地区及相邻区县的高校贫困毕业生。

重庆市人社局还将组织各类企业每年末提供约1200个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离校未就业的高校贫困毕业生。对吸纳登记失业高校贫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重庆市财政按每人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助。

此外还有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供贫困毕业生选择。在每年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提供2000个岗位,托底过渡性安置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

除了拓宽就业渠道,通知还在鼓励高校贫困毕业生自主创业上给予了扶持,比如财税扶持和场租水电费补贴,对创办微型企业的高校贫困毕业生提供实施金融扶持,优先实施产业引导以及政府优先采购。

到基层就业满3年财政代偿学费

除了以上优惠政策,政府还搭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全程帮扶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

为鼓励自主就业,对在毕业年度内的重庆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离校未就业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的重庆籍高校贫困毕业生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为了鼓励高校贫困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毕业后到重庆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应届高校贫困毕业生,由市财政按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总额最高不超过24000元的标准代偿学费。(记者李幸)

责任编辑: 徐菁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