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毕业生要对档案去向“心中有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6-06 16:21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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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6月6日专电(记者赵宇航)近年来大学毕业生中的“弃档”现象越来越严重,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高校毕业生,档案关系到今后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档案去向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 

  档案是真正能证明个人学习经历的材料。档案里面有一个人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党团材料。而且这些材料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没有档案,有许多人生大事的办理都会比较麻烦甚至办不了。

  大学毕业后,学生档案需要经过转正定级才能成为干部档案或称为人事档案。一旦档案丢失未能进行转正定级,将导致干部身份丢失,进而影响工龄计算、职称评定、户口调动、养老金计数及发放等。而考研、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结婚、生育等事情都需要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相关证明,如果档案丢失就无法办理这些证明。

  对此,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高校毕业生应按照以下三种方式保管自己的档案:如果工作单位或者其主管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可以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则高校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按高校毕业生《报到证》上署名的报到单位通过机要方式邮寄到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如果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单位属于无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如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各类民营机构等),则由学校将高校毕业生档案按《报到证》上署名的报到单位,通过机要方式邮寄到该单位所委托保管档案的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打算将档案留在学校,暂缓就业,档案经本人向学校申请,可以在学校存放两年,期满后学校不再保管。对于已经毕业但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或者没有向学校申请档案去向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档案就应转入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除了要按照正规途径保管自己的档案外,还应注意妥善保管报到证。”该工作人员表示,高校毕业生应在有效期内持报到证到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以证明身份,落实自己的档案,从而保护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 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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