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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加计抵减优惠,纳税人最关注这30个问题

2019-05-29 08:40 来源: 税务总局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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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39号公告从“降税率”“扩抵扣”“退留抵”等方面为实体经济上了一道“硬菜”。在刚刚过去的5月申报期,不少纳税人享受到了政策优惠。

按照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近期,不少纳税人对该政策的一些执行问题非常关注,为此,我们为大家梳理了关注度较高的30个问题,赶紧收藏学习吧。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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