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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友谊奖申请条件

2020-06-08 16:52 来源: 科技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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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友谊奖

申报条件

(一)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的外国专家。

(二)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精尖缺”人才倾斜。

(三)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在“一带一路”建设、带动扶贫脱贫、生态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声音等领域作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在中国边疆、贫困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

(五)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外国专家。

(六)原则上为获得省、部级表彰奖项的外国专家,且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

(七)2020年拟评选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奖外国专家50名。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候选外国专家不超过4名,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上报时请按推荐次序排序。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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