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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奖励申请条件

2020-06-08 17:03 来源: 科技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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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奖励

奖励提名申请条件:

一、 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可以独立提名,且奖种不限。

(二)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三)院士或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

(四)院士或国家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可以3人联合提名通用项目类的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不得提名专用项目。

(五)院士可以独立提名1项完成人仅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岁(含)以下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或通用项目类的技术发明奖,不得提名专用项目。

二、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

三、 提名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含专用项目),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评审委员会、评审组(含网评组)的评审活动。

四、 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

五、 提名机构和部门应在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提名,原则上提名奖种和数量不限(驻外使馆、领馆仅可以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六、 提名专用项目的部门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机构不得提名专用项目。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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