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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新政、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00亿元……本周民生大事很重要!

2021-07-03 11:19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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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关键词:

保障性租赁住房丨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丨完全成本保险丨种植收入保险丨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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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出台最新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意见》提出以下支持政策:一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二是简化审批流程。三是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中央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予以补助。四是降低税费负担并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五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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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刚刚发文,保障性租赁住房最新政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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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为有效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近日,中央财政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00亿元,用于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弥补今年以来农资成本上涨带来的增支影响。资金列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即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年初预算1204.85亿元的基础上,追加200亿元,一次性提高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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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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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扩大

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通知》明确,保险标的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保障对象为全体农户,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实施地区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2021年纳入补贴范围的实施县数不超过省内产粮大县总数的60%,2022年实现实施地区产粮大县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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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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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六部门: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意见》提出,金融机构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强化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融资保障、建立健全种业发展融资支持体系、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增加对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资金投入、研究支持乡村建设行动的有效模式、做好城乡融合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等八个重点领域,加大金融资源投入。《意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强化金融科技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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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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