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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向这类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本周民生大事很重要!

2022-11-12 14:16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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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公布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公布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其中提到,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等。

详细阅读>>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

2 四部门发文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近日,民政部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通知》指出,要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其他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通知》提出,对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的地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进一步压缩了办理时限。

详细阅读>>《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解读

3 国家发展改革委21条举措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提出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等21条政策举措。《意见》强调,要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对中小企业账款拖欠问题要抓紧按要求化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政府拖欠账款且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详细阅读>>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4 人才紧缺技术岗位!到2025年,要培养20万名这类人才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通知》规划,到2025年,累计不少于500所职业院校、1000家企业参加项目实施,累计培养不少于20万名现场工程师。《通知》明确,专项培养计划面向重点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职业场景下人才紧缺技术岗位,遴选发布生产企业岗位需求,对接匹配职业教育资源,以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培养形式,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现场工程师培养标准,建设一批现场工程师学院,培养一大批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

详细阅读>>紧缺岗位!到2025年,要培养20万名这类人才

5 公示!拟确定这15家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关于拟确定15家旅游度假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公示》,按程序组织认定,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度假区等15家旅游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2022年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6 工业和信息化部多项举措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方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从增强企业转型能力、提升转型供给水平、加大转型政策支持等三方面提出了14条具体举措,其中包括开展数字化评估、推进管理数字化、开展业务数字化、加大资金支持、推广试点应用等。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根据行业特点,从数字化基础、经营、管理、成效四个维度综合评估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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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

工信部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自2022年12月15日起,在河北、吉林、广东、四川、广西、西藏、天津、重庆等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电子证照试运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公众提供证照信息公开查询、人脸核身验证以及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并向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时共享电子证照信息,实现电子证照信息跨地区互联互通互认。

详细阅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

8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统一延至2023年12月3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款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详细阅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马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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