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联合会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中的职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05-07 16:04 来源: 中国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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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各级残联可以参与残疾人就业五年发展规划的制定,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地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开展集中就业残疾人的权益维护、参与集中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和年检,组织本地残疾人开展个体从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指导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残疾人开展职业培训和提供其他类型的就业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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