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4日是第二个法定清明节,广西各大殡仪馆和墓园将再次迎来扫墓大军。3月10日,自治区民政厅出台了《全区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祭祀场所及周边5公里范围内,一旦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达1万人以上或500辆车以上,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危害程度等因素,自治区民政厅应急预案设定两个响应等级:一级响应和二级响应。
在每年祭祀高峰期即清明节假期前后15天,一次突发事件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一级响应:
在祭祀场所内及周边5公里范围内,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达2万人以上或800辆车以上;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及周边地区火场持续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因灾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万人以上及重大财产损失;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人员拥挤踩踏,造成挤伤人员达20人以上或死亡2人以上;因祭祀活动在祭祀场所内发生闹事流血事件,造成伤员达20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在祭祀场所内发生爆炸事件,造成伤员20人以上或死亡2人以上;因殡葬服务事件受损失的群众,借清明节时机聚集上访人员冲击政府机关或殡葬服务单位达200人以上。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所辖事发地市级民政局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
事件发生6小时内,派出由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带队的应急处置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安抚受影响的群众。每两小时与事发地市级民政部门联系一次,必要时可直接与事发地区县级民政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事件进展和处置工作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