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分别享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有关待遇。记者从湖北省高技能人才视频工作会上获悉,薪酬激励制度将向高技能人才进一步倾斜。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将按照技能水平与待遇标准挂钩的原则,凡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享受相应的待遇。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数据库,掌握当地高技能人才状况。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引导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进一步落实好高技能人才社会保障权益。有条件的企业,应为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在研究统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政策时,适当向企业高技能人才倾斜。(记者 甘勇 通讯员 宋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