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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零售市场7月2日恢复售卖活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0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香港6月30日电(记者吕诺)香港零售市场将于7月2日恢复售卖活鸡。香港特区政府渔农自然护理署发言人30日表示,家禽批发市场进行彻底清洁后,鸡农可以在7月1日傍晚将鸡只运往批发市场。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同日表示,暂停从内地进口活鸡的禁令也将于7月1日解除,内地活鸡当天可运往批发市场,7月2日可在市场上零售。

    渔护署发言人说,渔护署将协助本地农场7月1日运送鸡只到批发市场出售。渔护署人员正陆续为本地农场的活鸡抽取样本进行测试,确保运送到批发市场的鸡只没有感染禽流感病毒。渔护署已在批发市场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工作,并将继续巡查本地鸡场,确保生物安全设施严格执行。

    食物环境卫生署发言人强调,所有售卖活家禽的街市摊档及新鲜粮食店必须彻底清洗和消毒,经政府兽医视察,认为档位及店铺卫生情况满意,才可恢复售卖活家禽。截至30日17时,分布于44个街市的169个售卖活家禽街市档位、53个新鲜粮食店的卫生情况已符合要求,可于7月2日恢复营业。

    鉴于较早前在4个街市取得的环境样本中发现H5N1禽流感病毒,香港特区政府6月11日宣布所有售卖活家禽的零售点为受传染地方,并把这些售卖点的所有家禽屠宰及销毁。特区政府同时决定从11日开始的21天内,暂停从内地进口活鸡,同时暂停本地家禽农场供应鸡只。香港街市已经多日无活鸡售卖。

    香港特区政府在恢复活鸡售卖前修订了2008年食物业规例,规定在公众街市档位及新鲜粮食店售卖活家禽的商贩,必须于每日晚8时前屠宰其档位、店铺内存留的活家禽。零售点不得于晚上8时至翌晨5时存留活家禽。

    食环署发言人30日提醒活家禽业界,在恢复出售活家禽的同时,所有零售商必须遵守“不存留活家禽过夜”的新规定。违例者可被撤销经营准许,最高罚款5万港元和入狱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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