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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购买商品房要警惕五类陷阱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银川3月13日专电(记者 于瑶)在楼市异常火爆的情况下,商品房交易中也开始出现一些陷阱。宁夏工商部门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警惕购房的五类陷阱。

    据了解,这五类陷阱是指合同未见到,预付款先交;玩弄文字游戏,签订不公平合同;优惠未到手,要求购房者先付“定金”;虚假介绍,不符事实;交易不成,照样收钱。

    针对以上五种陷阱,工商部门提醒购房者,在弄清楚开发商是否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同时,还要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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