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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部门提醒:大学生不可忽视创业风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8日   来源:解放日报

    工商部门推出的大学生“零首付”创业政策在大学生中引起了热烈反响。记者2月17日从上海市工商局获悉,一周来,每天都有二三百名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到工商部门的注册大厅现场咨询或者通过电话、网络询问。但工作人员在接待中发现,部分大学生对新政有所误读,或者忽视了创业存在的风险。为此,工商部门围绕大学生关心的几个问题作了进一步解释。

    工商部门表示,“零首付”不是“零成本”,并不意味着设立公司没有注册资本要求,而是指企业在成立时可以暂时不缴纳注册资本,但必须在两年内分期缴纳完毕。目前,上海市对成立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为3万元。专家还提醒,由于开业时不用注入注册资本,部分创业的大学生雄心勃勃,希望按最高的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这也是不必要的。企业的竞争优势不在于注册资本的大小,而在于企业的产品和核心竞争力,况且注册资本越大,承担的责任就越大,因此,刚开始创业的大学生切莫贪大求全,盲目注册资本金过高的企业。

    同时,“零成本”也不是“零财务”和“零股东”。专家指出,部分“零首付”公司的大学生容易忽略开业初期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这将直接影响到公司业务的开展。按照规定,“零首付”必须在规定时间里注入注册资本,否则将被注销或停业。因此,注册“零首付”的公司必须非常重视起步阶段的财务工作,避免不能按时缴纳注册资本。还有些注册“零首付”企业的大学生会忽视公司内部的股权关系,或随意确定注册公司股权比例。虽然注册时是“零首付”,但股权的多少将决定分配和债权债务所需承担责任的大小。可见,即使是“零首付”,也要明确股权关系,避免公司股东之间产生矛盾纠纷。

    此外,工商部门还对这一政策的受益面、注册流程等作了明确解释。据悉,凡是毕业两年内的上海本地、外省市普通高校(全日制)的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都可申请“零首付”创业,且该政策也适用于一名大学生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在注册公司时,基本流程参照一般公司,“零首付”可以不提交验资报告;公司成立后可通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sgs.gov.cn进行免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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