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汉族,1948年11月生,甘肃永登人。197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文学学士。
1968年10月,永登县龙泉公社大涝池学校民办教师、教导主任;1975年5月,永登县龙泉公社党委秘书(半脱产);1978年3月,西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任学生党支部书记;1982年1月,兰州市人事局干事;1983年8月,兰州市人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84年12月,榆中县委书记;1989年7月,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2年8月,兰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1993年4月,兰州市委副书记;1993年7月,兰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1995年5月,酒泉地委书记;1998年11月,省委常委、酒泉地委书记;1999年1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间:2000年9月至2000年11月在中央党校进修部进修一班学习);2002年4月,省委副书记(其间:2004年11月至2005年1月在中央党校进修部进修一班学习);2007年1月,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07年4月,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08年1月24日,在政协甘肃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政协主席。2011年1月16日,政协甘肃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学亨同志辞去政协甘肃省第十届委员会主席职务的请求。
第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